俗话说:“再一再二……不能再十三。”
丛笙藏在桌下的拳头悄悄握紧,下定决心不要做悲剧(被拒)十三郎。
将桌上的菜单推到姜甜面前,丛笙说:“看看要点些什么?”
姜甜接过菜单:“好。”
姜甜是大三汉语言文学系的,是丛笙在社团认识的。那时,丛笙刚从上一段因自己会错意而导致的单恋中解放出来。
第n次受情伤的丛笙选择离开伤心地——吉他社,转头加入隔壁的配音社。
在这里,丛笙遇到了姜甜。她的热情大方很快抚平了丛笙的创口,也让丛笙坚信,这次一定是爱情!
“我要一个黑巧布丁船再加一杯冰拿铁。”姜甜弯下嘴角,向丛笙解释:“天气太热,不想吃正经饭。”
丛笙点了点头,然后又点了半只烤鸡,一份拼盘小食和一盘金枪鱼沙拉。
服务员上完菜,桌子上五彩斑斓。黑的黄的绿的,除了不让人产生食欲外,氛围感简直拉满了。
丛笙从服务员那里获得一副刀叉,沉默地将烤鸡切好。
“学姐,把盘子递给我。”
姜甜低着头,不知道在想些什么。听到丛笙的声音,猛然回过神,两人的视线正好撞上,不到一秒,她迅速地低下头躲开。
丛笙接过盘子,总感觉姜甜有什么事情要对他说。他直觉两人要说的事情是相似的,不禁喜上眉梢。
漂亮饭吃两口就饱了,除了甜品和饮料外其他的东西都没怎么动。
姜甜时不时捻起一根薯条送到嘴边,双眼直愣愣地盯着盘子。
丛笙酝酿一番,率先开口:“学姐,我想......”
“丛笙,我......”
姜甜慢了半步,但恰巧也在此时开口,两人正好撞上,把彼此未说完的话全部堵了回去,脸蛋都红红的。
丛笙的两条胳膊并在一起,扶在膝上。为秉持良好的绅士风度,他谦让地说:“学姐,你先。”
姜甜的脸变成熟透的红苹果,期期艾艾地开口:“丛笙,你能介绍我和周聿白认识吗?”
说完,姜甜的头扎下去,小脑袋快要缩进脖领子,像是用掉了所有勇气。
乌黑的发顶顶在丛笙眼前,像一轮月食。
光明正大表达对别人的喜欢已令她足够害羞,更何况是向另一个男人请求。
但姜甜没有其他办法。周聿白已经从P大寝室里搬到外面住,平常只有上课的时候能碰到他。但很多课程周聿白已经申请免修,因此他在学校的时间变得更短。
况且,姜甜是人文学院的,周聿白是数学科学学院的。两人根本没什么交叉的课程,她总不能旷掉自己的课去上数院的课,只是单纯为了偶遇。
况且专业跨度太大,不说姜甜去了什么也听不懂,光是旁听的举动都显得过分刻意。
姜甜想保持些矜持。听人说,许多男生不喜欢女生太过主动,理由是他们喜欢追逐的快感。姜甜不明白当狗有什么快感,但她表示尊重,可直觉上又感觉周聿白不是这样的人。
还好,她听说丛笙和周聿白大一的时候是室友,两人形影不离。后来,周聿白搬出学校,丛笙转专业到光华,但关系应当不错。过来人说,丛笙脾气很好而且乐于助人,凡是找他帮忙的女生,都会不厌其烦地把联系方式推送过去。
嗯?丛笙怎么不说话?
姜甜抬头看向丛笙,他平静的样子像一尊古希腊雕塑。
丛笙心中的柏林墙轰然倒塌,他知道自己破防了。良久,丛笙听到自己在说话,声音像从牙缝间挤出来的。
“我稍后把你的名片推给他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