丛笙本以为是彼得先生安排人陪着自己,没想到是他亲自陪伴。丛笙能看出彼得先生的地位不低。他虽然是个穷人,但本能地为过分的礼遇感到奇怪。他充其量算个家庭教师,还是短聘制,《音乐之声》和《简爱》里的家庭教师可不是这个待遇,除非和男主人在一起。
两人漫步在林间。晨起的树林中弥漫着淡淡地雾气,绿叶遮住大部分的阳光,透进来的几缕照出亮白的光带,能看到飞旋的尘埃。落叶没有清扫干净,将小路遮住一半,踩上去是极其细微的柔软和枯叶碎裂的响声。
“丛先生是京市人?”
“不是,我只是在P大读书。”丛笙感到舒适,空气凉爽湿润。在京市,进入十月,降雨变得稀少,丛笙必须涂润肤露,不然脸上就会爆皮,来到南方后,皮肤自在地呼吸。
“P大,很好的学校,丛先生,你很优秀。”
丛笙挠挠头,不好意思地笑笑。他没有什么真本事,考上P大是他唯一的光环。
“小少爷的成绩也很好,他也在P大。”
丛笙正想问名字,看看自己认不认识。彼得先生继续说:“但他日子过得很苦。从五岁起,每天六点起床,十一点睡觉。”
六点起?十一点睡?!
这是人过的日子?
五岁还没上小学吧?
不要说是幼儿园的孩子,就算是现在,丛笙都起不了这么早。
“睡眠时间不足会影响身高发育吧?”
彼得先生微笑:“恰恰相反,他身高一米九五。”
没超过一米七五的丛笙只觉得自己十九年的觉都白睡了。
彼得先生打开了话匣子,絮絮叨叨地说起来。丛笙在彼得先生的话中了解到一个豪门公子的成长史,与想象中恣意妄为的童年不同,这个少爷过得明显是艰苦励志的版本。会四国语言,小学没毕业直接跳级读早教班,课外培养各种兴趣爱好,光是乐器就会三四种。
“七岁那年,他骑马跨栏时掉下来,险些把脖子摔断。夜里发高烧,人差点没了。”
丛笙听着快窒息了,这马是非骑不可吗?但他一个外人不好指责主人家教育孩子的方式,只能委婉地说:“管得有些太严了。”
“不,从来没人要求他这些。”
丛笙愣住,这世界上真的有人把优秀当成一种习惯吗?他不知道,周聿白和林燃都不这样,他相信就算是哈佛的学生也会有拖延症。
拖到deadline 真的很爽。
“后来呢?”
“摔了几次后,他精通了马术,就扔到一边了,但我宁愿他没学会。”
“为什么?”丛笙没转过脑筋,骑马在他看来是很危险的运动,离得越远越好。
“没有激情的生活就丧失坚持下的兴趣,没有什么比百无聊赖更快走向毁灭。”
丛笙听得一头黑线,他分析了一下这段话后,估计自己一辈子是体会不到这种感觉了。
“前不久,他对我说爱上一个人。我很高兴,爱情是治愈创伤的良药。丛先生,你有喜欢的人吗?”
丛笙不认可这句话。就他自己的经历而言,恋爱脑的破坏力更大,但的确会让人更加坚强。十三次表白失败的经历已经让丛笙的心变成铁打的。
丛笙摇摇头:“没有。”
“没碰到喜欢的人吗?”
丛笙沉默。
“抱歉,请恕我冒昧。”
“没关系。是我太普通了,没有人喜欢我。而且我以前的好朋友他太优秀了,和你家少爷一样,站在他身边没人看到我。”
丛笙觉得P大的女生从来没有把他当成一个异性看待,他是僚机、是未来男朋友的朋友,唯独不是他自己。
“后来呢?你的好......朋友。”
丛笙垂头丧气的样子有些萎靡:“后来我搞砸了。或许我们根本不应该成为朋友,他像颗恒星,处处都是闪光点,天然可以让其他人的眼睛围着他转。我只是颗矮行星,连自己轨道上的物体都清除不掉。”
彼得先生突然停住,面向丛笙,好像要说什么重要的话。
“丛先生,我所看到的你优秀得像太阳。我相信在你朋友的眼中,你一定是个发光的独特的存在。”
丛笙心里咯噔一下。
在周聿白心中,丛笙闪闪发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