念催妆诗是婚礼的高潮,新郎官要作诗催妆,新娘子才肯放下遮面的团扇。诗作得好不好,不仅关乎新郎的脸面,更关乎整个家族的门风。
头一巡催妆是公主府的清客们起哄,那姓韦的司马带头站出来,摇头晃脑地念了一首七绝,无非是“玉楼春色映红妆,金屋新成待凤凰”之类应景的套话,念完了,众人稀稀拉拉地鼓了掌,气氛不冷不热的。
太子站了起来,开始第二巡催妆。他端着酒杯走到崔霁面前,笑盈盈地念了一首诗,诗本身做得极好,对仗工整,用典贴切,又是未来的皇帝,这个面子不能不给,众人纷纷鼓掌。但是云归不想将扇子移开,便一直举着,不为所动。
崔霁面无表情地看着,幸好他本来脸上表情就不多,也看不出他是什么心情。
第三巡催妆,轮到新郎官亲自作诗了。
新乐公主出声道:“崔公子向来写得一手好字,若只是随口念出,倒有些浪费,不如拿纸笔来,写于纸上更有诚意。”
府中女官便捧着一方红漆托盘走到崔霁面前,托盘上放着一张洒金笺、一支紫檀杆的兔毫笔、一方端砚,砚里已经磨好了上等的松烟墨,所有人的目光此时都落在他身上。
崔霁没有立刻接笔,韦司马怕他生事,忙上前一步,低声催促道:“崔探花,请。”
云归躲在团扇之后,也跟着莫名紧张起来,但见崔霁还是伸出手拿起了那支笔。
笔落下去的那一刻,云归攥紧了扇柄,他不知道崔霁会写什么,以他对崔霁的了解,这个人的骨头太硬,宁折不弯,他完全有可能当众撕破脸,让所有人都下不来台。
可崔霁的字平稳地落在洒金笺上,确实是一手好字。云归只听说过崔霁的才名,二十一岁中探花,殿试时一篇策论让三位考官争相传阅,连翰林院的几位老学士都赞不绝口。先前诗会上他没时间细看,如今再看那端正清隽的字迹横铺于纸上,云归忍不住一点点移开扇子,想要将那纸上的诗句看得更清楚些。
“绛帐初开画烛红,青庐新起锦城东。愿将鸾镜殷勤照,不许春山锁雾中。”
韦司马高声替他念了出来,宴厅里响起叫好之声,探花郎果然名不虚传,公主的脸上浮起了笑容,端起酒杯抿了一口,显然对这结果十分满意。
“不许春山锁雾中。”
意思是春山一样的美貌不该被雾霭锁住,新娘子不要躲在扇子后面不出来。云归经过这些天的学习已经大有长进,听懂崔霁的意思以后,时辰也快到了,他便要将扇子移开。
团扇移开的时候,满室灯火好像在此刻黯淡下来,人们停下了觥筹交错,将目光望向那张光艳的脸庞。有些美丽是无法衡量的,那些金簪玉钗、胭脂水粉、华服美眷恋,本就应该绕着美本身打转。
崔霁就站在薛明月的面前,他离得最近,也看得最清楚。
云归有些紧张地望着他,低声语:“夫君。”
崔霁好像没听见,云归又喊了一声:“夫君。”
崔霁方才如梦初醒,众人笑着推搡着,将他们团团环绕。韦司马也回过神来,高声唱道:“请新人共牢而食,饮合卺酒——”
云归和崔霁面对面跪坐在白虎皮上,中间隔着那张银鎏金的同牢盘。
“共牢而食,合卺而饮,所以合体同尊卑也。”
云归依着礼节,拿起银箸夹了一片烤乳猪的肉,放进嘴里,崔霁也跟着吃了一口。
那对羊脂白玉杯被侍女斟满了剑南的烧春,云归接过其中一只,崔霁接过另一只,两个人的手臂在韦司马的引导下交缠在一起,云归的手臂贴着崔霁的手臂,隔着层层衣料,他依然能感觉到对方身体的僵硬。
“紧张吗?”云归好心地问,崔霁不说话,只是看着他。
“请新人共饮合卺酒。”韦司马高声唱道。
云归把酒杯凑到唇边,烧春的酒液滑过喉咙,辣得他差点咳出来。他用余光去看崔霁,发现对方一气呵成,好像已经麻木了。
“礼成!”
青庐的纱幔被侍女们掀开,外面的宾客已经站了起来,准备往宴厅里走,皇帝第一个起身,他走到新人面前,云归和崔霁就要跪下行礼,却被皇帝扶手托住,“今日是家宴,不必多礼,朕这小侄女从小便受了许多苦,而今终于回到长安,崔霁,你可要好好待她。”
“臣遵旨。”崔霁低下头,态度格外恭敬,云归不知道为什么松了口气,心想他或许是认命了,但看着那人低眉顺眼的模样,又觉得有些可怜,毕竟这一切都不是按照他的意愿所进行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