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蒙蒙亮,云归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刘珩身边,腰间被一条手臂紧紧箍着。刘珩还在睡,呼吸平稳而绵长,那张苍白的面孔在晨光中英俊又脆弱。
云归以往总是独来独往,这些时日与皇帝同榻而眠,竟然也能习惯身旁有别人存在了。他在晨光中凝望那张睡颜,刘珩睡着的时候不像喜怒无常的帝王,更像是一个十七岁的年轻少年。云归轻轻挪开他的手臂,坐起身来。
昨夜风催雨打,衣衫缭乱,云归给自己换上衣裳,但他还是搞不懂汉人腰带的系法,把腰带在手里翻了好几个来回,正着系反着系,打了两个死结又拆开,拆开之后发现多绕了一圈,再拆再绕。
折腾许久他没有了脾气,忽然有一双手从背后伸过来,穿过他的腰侧,那双手白净修长,灵巧地为他系上了那条金镶玉的腰带。
他能感觉到刘珩的呼吸落在他的脖子上,晨光将两人的影子投落在地上,分不出彼此。
“早晨起来,妻子会给丈夫系腰带,”刘珩的声音从耳后传来,带着几分慵懒和餍足,“你要好好学一学啊。”
云归低头看了看腰间那个漂亮的结,轻声道:“你是皇帝,又不是我的妻子。”
“著以长相思,缘以结不解。”
刘珩叹息道,“看来依然只有我在单相思啊。”
云归不懂汉诗,不知道刘珩说的这两句出自哪里,只听懂了“相思”和“不解”两个词,串在一起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。
汉人的心思千回百转,他心中还有些生气,便将那系好的腰带又解开。
“朕教你系个腰带,你倒跟朕较上劲了。”刘珩今日懒洋洋的,语气里听不出喜怒,他又伸手,重新给云归系好。
“学不会也没关系,我给你系一辈子,好不好?”
“那还是算了吧。”云归有些别扭,“如果每天早上都要见到你,那我还是赶紧学会为好。”
刘珩笑意森森,揉了揉他的头发,又轻佻地抚摸着云归耳垂上的东珠,“昨晚朕没有让你尽兴吗?怎么还在生气?”
“待朕踏平匈奴,便带你去真正的草原。”刘珩自以为抛出了很诱人的条件,可是这句话在云归耳中,却如此可怕。
等我灭了你的家国,就带你回你的故乡看看。
天子高高在上,轻飘飘地说出如此残忍的话语。
云归低垂着眼帘,从六岁到十六岁,在长安已经磋磨了十年光阴。
记忆中辽阔的草原不是被圈起来的一片草场,草原是天与地广阔相连,一路延伸没有尽头,风会从西边的雪山上吹来千年不化的寒意,牧人骑马纵缰,任由马蹄踏碎星辰。
那才是他的故乡。
“如果有一天两军再次开战,你会放过楼兰吗?”
“楼兰已经背汉投匈,”刘珩语气不自觉地冷了几分,“若是战事一起,楼兰必然首当其冲,到时候兵戈相见,你问朕会不会放过它,你觉得朕能放过它吗?”
“那你能不能放过楼兰的百姓?”
云归转过头,晨光落进那双浅蓝色的眼眸,根本藏不住任何心思,只有近乎天真的恳求。
“楼兰的百姓没得选择,小国夹在大汉和匈奴之间,几代国王都在两头摇摆,也不是因为贪心,若不这样楼兰轻易便会亡国。老百姓只想过太平日子,种几亩田,放几头羊,生儿育女,一辈子便这样过去,还请天子怜惜无辜的百姓。”
刘珩却沉默了,眼前这个人跟倔强需求,从来不曾求过任何恩赏,没有锦衣玉食他不抱怨,不给名分地位他不在意,不与他交心,不同他诉苦,可是他今天为了那些和他毫不相干的草芥百姓,竟然低头祈求。
“你在长安一天,朕就不会动楼兰。”刘珩心中蔓延起嫉妒的情绪,但他脸上仍是一副悠游嬉笑的表情,“一年,十年,一辈子,只要你在朕身边多久,朕就不会对楼兰出手。”